回首頁 力學會議
 
組織架構圖
中華民國力學學會組織架構如下圖所示,理事長為本會對外之代表,綜理本會各項會務,召開會員大會及理監事聯席會議並擔任主席,推動本會會務及活動。理事長由理事互選而產生。理事長下設秘書處,含秘書長一人、副秘書長、助理和會計若干人,秘書長由理事長就會員中提名,由理事會通過後聘任,以協助理事長處理本會會務。本會成立理、監事會,由會員代表選舉產生。本會並設立八個委員會,分別為會員暨選務委員會、學術委員會、科普委員會、出版委員會、獎勵委員會、期刊編輯委員會、財務委員會、會士遴選委員會及諮議委員會,以推動本會會務及各項活動。
組織圖 理事長 秘書處 理事會 監事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