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首頁 力學會議
 

中華民國力學學會博士學位論文獎 評選辦法

2012 年7 月5 日34 屆理監事第3 次聯席會議通過
2020 年10 月28 日38 屆理監事第4 次聯席會議修訂通過
 
一、為鼓勵國內大學之博士生提升力學研究質量,中華民國力學學會(簡稱本會)特舉辦博士學位論文獎評選,以獎勵具備創新特質之優秀研究人才
二、申請日期:
  1. 每年 8 月 31 日前,以郵戳為憑。
  2. 掛號寄至「中華民國力學學會 秘書處」收,並在信封上註明【博士學位論文獎徵選(組別)】。
三、申請人資格:
  1. 本會會員。申請時若非本會會員,需一併申請加入本會。
  2. 須於中華民國之公私立大學院校畢業,並於申請截止日之前一年8月至當年7月完成畢業論文者(以論文審定書日期為準)。
  3. 每位指導教授限推薦一篇論文。
四、申請論文內容與組別:
  1. 申請論文之內容須為力學相關領域之研究。
  2. 申請組別:固力材料(含設計與製造)組、熱流能源組。
五、申請資料:
  1. 申請書一式一份。
  2. 申請論文之精簡報告一式(至多4 頁)。
  3. 畢業證書影本一式一份,須加蓋學校關防。
  4. 申請論文之紙本一式一份。
  5. 光碟一式四份,包括1 至4 項資料。
六、評審及獎勵方式:
  1. 由本會學術委員會負責評審作業,得邀請其他學者及專家擔任評審委員。
  2. 博士學位論文獎至多2 名,以每組各一名為原則,並於力學學會年會頒發獎狀一紙、獎金參萬元整,得獎論文之指導教授同時獲得獎狀一紙。
七、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